邹城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09:59:00

点击收听年报语音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现编制邹城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邹城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2023年,邹城市水务局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通过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8条。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公开工作动态88条,通知公告30条。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行政执法公开信息9条,法规文件2条,会议公开6条,2022年度邹城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1条,邹城市水务局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2条,政府采购2条,重大建设项目21条。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1条,年报1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调查落实、办理、回复、归档依申请公开件。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建立了由信息采集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级审查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要求,规范发布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有效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有效、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政府政务网站为主要对外宣传平台,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明确网站功能、栏目设置和专题专栏建设,围绕水利工作实际和市民关切的问题,及时、规范发布公开信息。由局人事秘书科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按市政府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进行统一管理,安排专人层层进行涉密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水务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科室和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持信息内容“规范、适时、真实”的原则,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的落实,依法履行公开义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25.7694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渠道不够多元。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更加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新闻素养,不断提高新闻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和应对媒体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加强与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不断强化我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市水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二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水平。加强政府网站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真实。建立门户网站管理台账,细化相关工作流程。

(四)报告数据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邹城市水务局联系(地址:邹城市聚贤大厦5层,电话:0537-5112061)

word版 邹城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 邹城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邹城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电子书】邹城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