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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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邹城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信息发布,主动、全面、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事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通过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1条。

1.基础内容公开情况。公开工作动态57条,通知公告18条。

2.重点领域公开情况。行政执法公开信息8条,法规文件2条,会议公开4条,邹城市水务局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1条,邹城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1条,2023年度邹城市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1条,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1条。

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指南1条,年报1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有效提升规范化标准化办理水平。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9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市水务局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细化公开程序和内容,由局人事秘书科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严格各专题栏目更新频率,方便公众查询获取水利工作有关信息,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按期开展安全监测评估,不断提高门户网站安全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全方位提升水利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对公开内容层层把关审核,做到公开内容准确无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强化我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63.8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存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不够及时,形式不够丰富,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聚焦群众关注热点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三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能力,推动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切实增强我局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2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理答复完毕,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依规处理回复依申请公开,展现全市水务工作亮点。

(四)本部门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加强水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安排专人对门户网站进行管理,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维护。二是严格“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建立分管领导审查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门户网站定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做好自查整改工作,长期稳定运行。

(五)报告数据说明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邹城市水务局联系(地址:邹城市聚贤大厦5层,电话:0537-521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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