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7:50:11

本报告由邹城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215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财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求,持续完善公开机制,不断加强栏目维护,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2021年,市财政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8条,其中,财政信息、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信息289条,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主要内容,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1年,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均予以按期答复,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和发布,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扎实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及时修改错敏信息,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邹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市财政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督促、提醒各科室(中心)更新信息。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按时发布部门预决算等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部分栏目信息质量有待提高,政策解读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等问题。对此,市财政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及内容要素,保证信息发布质量。二是丰富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采取图文、视频、H5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增加解读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1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共2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2件,分别为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号关于“支持太平镇工业园区发展”的议案和第021号关于“加快推进太平镇新生小城市建设”的议案。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100%回复办结,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市政府下发的《2021年邹城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及时部署、明确重点、细化分工,聚焦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收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事项、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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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邹城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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