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7: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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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财政局联系(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21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邹城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财政关键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一)财政工作公开透明。

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围绕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基础信息进行更新,明晰公开渠道、明确办理时限、规范办理流程,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权益。2024年,及时公开信息197条,其中,市政府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领域信息139条,工作动态及通知公告5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

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和内容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回复,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审批流程,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件,均予以按期答复,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高效有序。

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目录,细化科室(中心)任务分工,积极推进财政信息、政府采购、价格与收费等栏目信息的及时更新。

(四)平台建设扎实推进。

以邹城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依托,及时将“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在专题专栏进行公开,持续做好网站栏目日常维护,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在市财政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询点,多渠道满足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有力有效。

明确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中心)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常态化督办落实机制,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规划、协调推进、有效监督。安排专员负责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与维护,组织业务人员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对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质量把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于门户网站的定期检查和实时更新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强化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为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共1件。其中:政协提案1件,为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2号关于对“压缩财政支出,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提案。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均已吸收采纳并按时办理完毕,实现了办结率、代表和委员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三)落实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24年邹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任务要求,主动逐项对照、逐一落实、深入开展,切实抓实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为进一步加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市财政局从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公开内容和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等多方面入手,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业务科室人员集中培训,持续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WORD版】邹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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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书】邹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文解读】邹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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