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局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努力实现政务公开法制化、规范化;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为统领,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以局长魏洪才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按照《条例》的要求,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各有关科室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计划和方案,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及时编制上报并在网站发布了《邹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和《邹城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全年上传公开的政府信息200多条。
二、精心组织《条例》的学习,切实提升广大干警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局办公会和全局工作人员会议上多次部署,动员全局人员要认识到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号召全局人员要把握机会确保学习的成效,研究制定了学习计划,开展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各科室联系自身实际工作,组织对《条例》与本科室业务联系紧密的部分进行重点学习。通过对《条例》的学习和考试,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有力,全局形成了良好的政务公开的氛围,真正把“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落到了实处。
三、政务公开内容符合法定、全面、及时的要求。一是对我局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投诉方式等均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二是行政许可的条件、依据、程序、结果、纪律及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涉及本级司法行政的51项行政执法依据和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运行流程图、执法岗位职责等都在局政务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三是局机关制定的各类应当让社会公众了解的无密级文件,在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公开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相关事项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及其各业务条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五是局办公室及时更新、维护全局政务公开的内容,各科室负责报送各业务条线工作的公开信息。
四、政务公开形式实用有效,效果明显。根据需要公开内容的不同,采用了网站发布、宣传手册发放、文件印发、张榜公示、媒体刊载、接受采访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决策规划、业务管理、服务承诺、工作进展等有关信息。开通网上办事栏目,增设在线法律咨询、在线法律援助、在线投诉等互动栏目,网上受理群众法律咨询、投诉等。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和途径,利用“148”法律服务专线全年解答群众各类来信来访法律咨询650多次;开展省级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争创活动,加强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设置了咨询台,提高了办案效率。
五、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责任追究落实。我局政务公开的具体职能部门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能及时检查全局政务公开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上下半年先后两次对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涉及各科室政务公开栏目的设置、内容等逐一过堂,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办公室及时进行了督查。同时,我局建立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将政务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度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工作政绩、实施奖惩的依据之一,对政务公开责任不落实、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不能限期完成整改的,视情节追究科室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另外,我局设立了公开意见箱、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并通过网站等进行了对外公开,局纪检组负责投诉受理和查处。对收到的各类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六、政务公开投诉(建议)处理得当,群众评价满意。由于政务公开真实可信、投诉(建议)处理得当,对局机关的投诉为零,司法行政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年未发生因政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严重的行政过错,无责任事故、无职务犯罪、无受刑事处罚人员。同时,我局根据上级政法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