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现公开邹城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公开力度,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和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利用司法局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党务公开栏和《司法信息》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2014年我局在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407条,其中在老政务公开网公开工作动态150条,解答群众咨询11条,在新政务公开网公开信息246条,解答群众咨询1条,党务公开50条。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六)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为民、利民的原则,至今未收取任何复印、邮寄等各类费用。
(七)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八)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应填写信息公开审核单,提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发,予以公开。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局纪检监察室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主要问题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涉及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三公”等信息少。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加大业务水平提升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和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关系,全面了解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熟练掌握网上公开技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