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方式、丰富载体,以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抓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公开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计划,多次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中多次研究和部署,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模式,并落实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的发布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得到全面保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内容,健全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量。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针对社会关切的一些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在政务公开网上对本单位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以及财政预算、决算进行了发布,对群众所关心三公问题进行了公示。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邹城市政务公开网为主载体,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效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具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后台信息发布准确、有效。充分发辉邹城市政务网信息前沿阵地作用,及时公开和跟进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对门户网站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扩大网站容量,优化栏目设置,建立和畅通了链接,畅通公众反映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部门动态122条,通知公告38条,部门信息公开25条,包含了群众关心的三公问题和责任、权力清单。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今年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未收到人大建议。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系本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的财政管理,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九)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公开信息进行把关,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局信息员统一对外发布,从源头上把牢公开信息质量,确保不发生任何涉密事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力度,加强培训和宣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数量仍需增加,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技术需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多管齐下,扎实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全局机关干部队伍中树立起信息公开意识,调动信息报送人员工作主动性,提高其信息报送能力,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双升。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督促各科室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时间表”,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3、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济宁市司法行政网(专网)、邹城市政务公开网和邹城司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建立与社会公众信息沟通、交流的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挖掘报纸、电台、网络等信息公开新路子,加强工作宣传,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主动树立司法行政工作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