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联系电话:0537-52130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邹城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我局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备案审查文件目录、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执法监督等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通过邹城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机构职能信息3条,部门文件信息2条,政策解读3条,政策汇编3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内容8条;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照上级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开了2021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将清理结果以市政府的名义面向社会公布,公开相关信息22条。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2021年我市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设,将梳理后的《邹城市证明事项实施清单》、《邹城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在市政府网站专栏进行了公示。做好重要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主动引导预期。相关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均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其中通过政府互动交流平台收到1件,通过信件收到1件,相比去年增长1件,已按规定予以办理,并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及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建立了《邹城市司法局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邹城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制发公文的公开审批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发布台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法治宣传工作需要,积极与政务公开办沟通,在政府门户网站增设普法与依法治理专题专栏,便于各级各部门展示普法成果。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安排,实时调整我局网站栏目,对改版后的机构职能、法规文件等模块进行更新,进一步提升群众查找信息的便利性。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完善网站功能网,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让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取需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明确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局综合科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积极派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会议和轮训,及时掌握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度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不够细化等问题。下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三)加大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1年我单位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在政务公开网公开办理结果。
图文解读:【图文解读】邹城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