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司法局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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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

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099号,联系电话:0537-521306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邹城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邹城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特点,对涉及包括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社区矫正等在内的工作动态进行了公开。2022年全年,邹城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条,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通知公告等77条,“邹城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5条。


1.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网站、“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更新各类信息460余条,主动公开力求全面及时,解读回应力求准确有效。

2.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要求,切实提升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合法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4.不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网站更新改版工作,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升级改版微信公众号,由原来的“邹城普法”正式更名为“邹城司法”,增设“官网”“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菜单,功能设置更加规范,优化搜索功能,方便群众访问,服务体验效果更强。

5.着力提升监督保障能力,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处室,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加强日常指导监督,抓好有关问题整改,强化学习培训,积极调动全局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仍有部分未达标,依然存在进步空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需继续推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可继续优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业务水平需持续提高。2023年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紧扣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并及时挂网,明确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推进分工任务的落实。

二是优化提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参照上级部门的主动公开目录编制情况,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目录的颗粒化细度。针对政务新媒体严格落实稿件先审后发及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内容安全。

三是强化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了解新的政策措施,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加强对各科室、局属单位的业务督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我部门在本年度未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邹城市司法局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了各类工作动态信息,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部门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邹城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打造“邹法护航、城荣人和”工作品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谋划管理,做到工作不缺项、公开不漏项。一是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优化留言处理工作流程,规范答复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对群众咨询事项实行全天候智能化响应。二是提高公开质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及广度,提高为民办事效率。三是创新解读方式,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解读,制作《宪法与我们的一生》创意普法动漫作品,帮助群众精准掌握宪法要点,受到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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