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编制农业局2016年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等十一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统一推进、严格监督,在积极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内容的同时,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扎实稳健地推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经党委会决定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具体负责日常信息的公开工作;还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法规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
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完善了“邹城市农业网”和“农业局政务公开网”两个官方网站的管理制度。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重新制定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审核备案、政务公开监督、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了《邹城市农业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邹城市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
2016年度,农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认真学习了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决定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事宜。在具体的政务公开工作中,实行多保险、专人负责的同时再由领导层层把关。工作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职责分解、责任倒查机制。要求责任倒查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和检查落实,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市农业局在政务网、邹城市农业网设立相关栏目,在转发上级文件、公开发布本单位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时配发相关政策解读,包含文件发布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或者解读材料。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及互动交流工作。围绕三农工作重点,针对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参与“政务行风热线”,及时捕捉和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务网“部门信箱”回答咨询9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6年,市农业局在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流转、农业执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得到大力加强,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明显提升。市农业局按照市委有关规定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布了部门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修订版)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农业局政府通过网站、LED宣传栏等渠道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内容数量达377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邹城市农业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部门动态、便民服务、农业执法、农村经管、新农村、通知公告、党务公开、禁烧专栏等几大类。
公开办事流程。公开了办事制度指南;公开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了行政审批、审核办事依据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公开了信访接待制度;设立了投诉站、举报电话、工作联系电话;相关负责办理行政审批、审核办事科室都张贴了办事职责和制度,实现政务工作公开、透明。
公开工作人员。公开了农业局、农业局重点科室的负责人的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公开各类公文。认真梳理农业局2016年各类公文,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
2016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更新公开政府信息近163条,其中新农村135条、政策法规16条、工作动态118条、便民服务60余条,党务公开50余条,其他100余条。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农业局政务公开网、邹城市农业网
邹城市农业局政务公开网、邹城市农业网为市农业局官方网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专栏查阅和检索邹城市农业局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并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该栏目包括信息公开办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含技术标准)、工作动态、便民服务、通知公告、其他等子栏目。
2、专题活动。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农资打假等大型专题活动,向社会发放文件、报纸及信息刊物,扩展信息公开形式。
3、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渠道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利用发放资料,张榜公开。如来人来客接待,公车使用,干部职工的考勤考核、工资晋级、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捐款捐物、党费收缴、公开选拔中层干部上岗培训等管理制度,都是采取发放材料或张榜公布,实现内部管理工作透明、公开、公正。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农业局没有收到要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农业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市农业局严格按照《保密法》、《邹城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审核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截至目前,在市农业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市农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加强了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优化了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编排和内容设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1、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继续推进三农领域的重点热点以及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单位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2、增强政府信息的实效性
加大投入,加强信息网站的建设,充分利用局网站的功能,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上网向公众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2017年,市农业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目录实施指引的要求,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邹城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458号,南三楼,电话:0537-5233010)。
邹城市农业局
2017年2月22日
附件: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8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 |
2.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3.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5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29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17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120 |
五、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5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元 | 1000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