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邹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具体网址)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联系电话:0537-5233001)。
一、总体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按照《邹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审核备案、政务公开监督、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扎实稳健地推进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件,文件解读、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议案、提案、行政执法等信息合计29条,通知公告155条,动态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本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按照《邹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程序,进一步确保了程序的规范性。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联系沟通,确保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邹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邹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了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审核备案、政务公开监督、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邹城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审查和审核制度,继续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强化新媒体等平台沟通,扩大了信息传播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经党委会决定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具体负责日常信息的公开工作;还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由法规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监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职责分解、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有待进步提高。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针对薄弱环节。强化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推进三农领域的重点热点以及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全局系统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增强政府信息的实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我局2021年我局有市人大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共14件。我局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圆满完成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率和代表满意、基本满意率均为100%。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按照公开要求,应公开的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