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2:20:49

本报告由邹城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777号聚贤大厦3楼308室,联系电话:0537-523301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邹城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贯彻《条例》,并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多渠道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进行更新。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65条,其中工作动态251条,通知公告14条,通过微信公众号“邹城农业农村”公开信息4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6件,按期答复6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聚焦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努力畅通公开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指定法规科负责负责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确保准确、及时、完整地公开各类法定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建设,按照要求梳理优化部门信息目录,建立并及时更新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专题专栏。利用好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借助“邹城农业农村”这一微信公众号,运用图文结合、短视频的方式,及时发布农技指导、病虫害防治、工作动态、政策明白纸等信息,为公众提供更丰富生动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邹城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监督,分工明确。要求各科室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报送,由法规科负责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2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邹城市农业农村局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2021年年度报告所提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与相关业务部门交流较少,水平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工作人员培训有待加强;二是对政策解读力度不够,对一些政策的解读过于书面化。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与相关业务科室之间的业务联系,畅通沟通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把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解读意识和工作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解读,让政策更生动、更易被公众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邹城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紧抓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各科室的责任分工,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的及时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公开议案提案办理情况15件,其中市人大议案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我局认真对待,所有议案、提案均按时答复,满意率100%,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邹城市农业农村局以服务三农为目的,着力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对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务工作内容、群众关切的涉农补贴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及时借助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有关政策措施、申请指南等,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通过集中培训、单独指导、日常督查等多种形式,提升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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