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墙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邹城市石墙镇人民政府,邮编:273518,电话:0537-5610001,传真:0537-5618888)。
一、概述
1、完善领导机构。充分发挥石墙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成员由党政办、财政所、土管所、民政办、计生办、经管站、武装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公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不断进行调整、充实和完善。
3、规范相关制度。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构、评估考核办法。
4、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材料等宣传媒介,引导群众了解、学习、熟悉、使用《条例》。通过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全镇通过公开栏、镇政府查阅场所发布各类信息113余条。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设置、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公开形式不够便利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镇将深化制度建设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改进。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共同发展的机制,明确各责任部门的责任,要结合自身单位业务,主动参与政府信息的提供和维护,落实负责人,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各项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同时按照有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石墙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石墙镇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石墙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