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2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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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由邹城市张庄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张庄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邹城市张庄镇连青山路167号,电话:0537-5710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张庄镇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张庄镇严格按照邹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截止2024年12月31日,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条;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 2条,信息公开指南1 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条,机构职能 1 条,工作动态34条,通知公告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4年度,张庄镇收到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条,全部依法依规按时答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张庄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明确专人进行负责,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况

张庄镇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重点工作,线下在为民服务中心一处政务公开体验区,线上及时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发布工作动态,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最新的政策,落实审核机制,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台机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培训2次,专题专项培训1次,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0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 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升做好此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开、更新。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

三是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规范信息制作、发布流程。同时,继续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和相关电话咨询,满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张庄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张庄镇积极按照《2024年邹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积极完善各项制度,健全规范的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制度,积极按照上级要求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决策公开、组织管理、政务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2024年度,张庄镇未收到人大的建议、政协的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4年张庄镇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信息公开的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线下在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一处政务公开体验区设立政务公开体验专区,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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