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现对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概述
2015年度,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职能,全面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细化职责分工,严抓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发布渠道。
(二)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和交流座谈,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对新变更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培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自查整改。在主管部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自查整改,对信息更新频率、语句文字等发布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进行通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权力清单、施工许可、工程质量、政务信息、规范性文件、保障性安居住房、农村危房、人事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例,已按要求及时予以回复。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规费情况。
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