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4:05:35

本报告由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建设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就2020年度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群众关心的社会问题,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的数量: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 57条。其中住建动态、民生公益等共23 条。

(2)主动公开的类别情况:主动公开了包括机构职能、业务工作、民生公益等各类信息。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内容是政策及计划、资金分配、改造结果汇总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市住建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登记、办理、答复、归档 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时限,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住建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为19,均按要求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同时,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机关科室,强化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

(四)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进行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配合上级做好安全评估和审查。完善网站功能,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凡是不涉密的文件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网站栏目,及时修改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相应栏目进行整合完善,更加突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坚持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建设政府内容信息公开体系。同时使用多渠道监督与其并行,对内相关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所有发布公开的内容均通过领导审核再进行对外公布,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8

15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3

0

9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8

1652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市在各领域推进公开的要求和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要求,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平时公开工作应对上级检查、公开内容局限于局内部信息,涉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公开面不广。二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公开信息的量质效果整体偏低,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的力度明显不足。三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将应公布的信息公之于众。

2021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共收到主办的建议、提案42件。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社区建设等方面。全部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已全部在邹城政务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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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解读】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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