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21: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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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平阳东路2777号钜鑫大厦,联系电话:0537-526206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执行《条例》规定,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及时主动发布有关动态,增进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了解。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63条,其中,文件解读、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住房保障、财政预决算、议案、提案、行政执法等信息合计149条,工作动态79条,通知公告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主要内容,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2022年,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8件,均予以按期答复,并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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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化服务型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综合科专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各科室、单位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工作流程,通过多层审核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及时、有效、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通过政府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务公开和宣传,按照市政府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严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有关工作内容及时规范发布在局微信公众号,扩大信息传播面,提升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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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情况

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督促、提醒各科室(中心)更新信息。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按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0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0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2

0

3

1

6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政务公开不够细化、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化、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积极参与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规范信息发布格式及内容要素,保证信息发布质量。

二是通过多种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三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年内,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政府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目标,明确专人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同时,按照公开要求,对所有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0件,其中建议9件,提案21件。议案题目分别为:《建设“多能互补、多能联供”综合能源供应系统,助推邹资源型城市控“两高”促“双碳”邹城路径实现(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关于建设富有儒家文化风格品质城市的议案(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关于统一拆迁标准、设立延展区的议案(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号)》、《关于推进小胡美食街南延打通“断头路”的议案(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关于加快老城改造,造福千家万户,提升城市形象的议案(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号)》、《新建小区在综合验收合格之前禁止交房(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碧桂园云地天启小区与鑫琦福邸小区中间规划道路的建议(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号)》、《关于孟子湖环湖片区与高铁新城配套一体化建设的建议(市第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8号)》、《关于加快老城区改造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号)》、《建设精致城市(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号)》《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4号)》、《关于为食用菌企业引进外来人才提供生活保障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8号)》、《关于规划建设邹东高铁新城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号)》、《关于小区维护及申请住房维修基金简化手续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2号)》、《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多方联动治理飞线充电,消除火灾隐患(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3号)》、《推动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4号)》、《关于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7号)》、《关于邹城市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1号)》、《关于修建“三八”路东延路段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3号)》、《关于统一拆迁政策标准,设立延展区的建议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4号)》、《关于建设社区智慧便民小屋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7号)》、《关于礼义路拓宽及道路两侧提升改造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6号)》、《提升打造小湖美食城,打造我市服务业靓丽名片(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8号)》、《关于小区外围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79号)》、《关于从市级层面推进小湖美食街南延打通“断头路”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87号)》、《关于改造东滩路部分非机动车道的建议(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91号)》、《关于加强规划布局,大力推进新能源充电桩(栓)建设的提案(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9号)》。我局认真对待,所有议案、提案均按时答复,满意率100%,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建设。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要求,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常态化推进。二是着力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


附件: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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