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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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平阳东路2777号钜鑫大厦,联系电话:0537-52620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常态化更新,今年以来,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204余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964条,使得社会群众更快、更便捷地了解到我局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根据2023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表安排,有序完成了“提升城市品质 增进人民福祉 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品质能级,打造宜居生活环境”、“邹城市2023-2024年冬季供热工作”等三场新闻发布会,公开我局重点工作的进展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5件,同比上升18.5%,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消防审验、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45件依申请公开答复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做好审查记录和台账管理。清理历史无效无用信息,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添字、敏感词等不规范词语,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方式和操作流程。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时效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由局综合科、人事科负责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编辑、审核与发布。同时积极构建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宣传工作新格局,为群众了解城市建设实时动态提供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与市政务公开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报送优秀政策解读材料和政务公开约稿信息等材料。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发现错误及时改正。认真对照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0

0

0

0

0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5

0

0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标新发展新要求,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的形式还要进一步丰富,公开信息安全意识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策解读工作,通过文字、图画图表、视频多种形式加强解读。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安全业务培训,学习保密工作法规、政策,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对照《2023年邹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保障和落实,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1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15件。办理内容涉及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建设和物业管理等方面,实现办结率、答复率100%,圆满完成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通过融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以发布政务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城市建设动态及政策法规。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

【电子书解读】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图文解读】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原文: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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