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30 16:5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7〕91号)文件的要求,现公布2017年度邹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基础概况

2017年,邹城市审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明确由人秘科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修改邹城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截止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度共上传政务公开2条,通知公告19条,工作动态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未收到建议提案事项,无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步较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延伸,信息公开途径比较单一等。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018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审计局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进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让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邹城市审计局

2018年1月30日

邹城市审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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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