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6: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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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审计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为民服务中心746房间,联系电话:0537-5213246)。

一、总体情况

在2024年度,邹城市审计局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行流程,确保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重点加强了对公众关注信息的发布与解读,提升了政务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同时,优化了依申请公开程序,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响应效率,有效保障了公民的信息需求和合法权益。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工作动态33条、通知公告5条、政府信息公开11条。主动公开发布《邹城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公告》重点审计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受理、回复、送达、归档等工作流程,切实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责任到人,做到谁公开谁负责。二是不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监督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公开发布;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网站运维,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稳定。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对信息发布后台实施常态化维护,确保平台稳定运行。通过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系统功能的正常运作,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增强网络舆论监控力度,针对敏感舆论信息做到迅速推送并及时处理。建立高效的舆情响应机制,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回应公众关切,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三是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纠错查错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严格执行有待加强。目前,相关科室在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尚有提升空间,尤其是在重点项目领域的信息公开方面表现得尤为不足。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资源投入仍显欠缺,日常工作侧重于应对业务工作,导致政务公开有时不够及时,其信息质量亦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提升各科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及加强监督评估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邹城市审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邹城市审计局积极响应并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发布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秉持公开、透明、及时的基本原则,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内部管理体系的优化与完善,通过组织专项培训、开展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水平与实操能力,从人员素养层面筑牢工作根基,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量、高效能开展提供坚实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达到预期目标,以实际行动增强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与信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邹城市审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邹城市审计局通过局官网分享审计背后的故事和案例分析,展示了审计人员日常工作中的挑战与成就,还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审计流程、方法以及其在促进公共资金合理使用、提高政府透明度和推动政策落实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增强了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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