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山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29 18:16: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布2012年度峄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基础概况

2012年度,峄山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镇明确由党政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修改峄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截止2012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镇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度共公开信息1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2年度,我镇没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度,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步较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领域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下一步,峄山镇将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进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让政府信息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峄山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9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