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9: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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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统计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27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邹城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为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市统计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全年共计在政务网公开信息15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机构职能、财政决算预算、行政执法信息、统计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数说邹城”公开信息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市统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严格按照有关流程,按规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更新、维护及组织协调工作,按要求及时规范发布信息。严格信息审查,市统计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要求,严抓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强化工作落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提升公开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统计局以政府政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对外宣传平台,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及时、规范更新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责任管理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筛选,定期对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更新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强化,统计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化。在今后工作中,市统计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数据解读的深度和广度,加大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强化部门内部工作协调,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年内,市统计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根据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的完善和落实。二是细化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准确性、保密性等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优化统计服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紧扣社会热点,深入调研分析,及时主动公开统计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工作原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各类信息,积极探索拓宽公开渠道,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发布解读统计数据,今年举办2次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行风热线”栏目,开通“数说邹城”微信公众号,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丰富的统计信息,全面展示统计工作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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