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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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统计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275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邹城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完成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2024年市统计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了134条信息,其中工作动态97条,通知公告6条,会议公开8条,统计信息16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1条,“双随机,一公开”5条。

2.依申请公开管理情况。2024年度,市统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较上年度增加1件。市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健全首问负责制,及时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定期对专设栏目进行调整更新,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班子、行政执法公示、财政信息、统计数据等需公众知晓的信息。坚持优化信息发布内容,严格执行“先审后发”程序和登记备案制度,确保高效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平台建设情况。市统计局以政府网站为主要发布阵地,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市统计局法定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发挥平台宣传作用,向社会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加大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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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保障情况。成立由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责任细化到科室具体人员,建立定期分析研讨、业务培训、自查自纠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需要提升;二是统计数据发布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

针对这些问题,市统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要求,聚焦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处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内容;加强创新探索,丰富信息发布渠道,在利用线上发布信息的同时,做好线下的宣传工作,持续关注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提升统计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落实政务公开要点情况

2024年,根据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网站工作动态,处理依申请事项,发布统计信息,认真完成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

一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加省市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另一方面拓展信息发布方式,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尝试采用图文为主,结合电子书、短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公开信息,确保发布数据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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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邹城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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