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5: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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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可同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太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济宁市邹城市兴平路与荣信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100米,联系电话:0537-545000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与悉心指导下,紧密围绕邹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更新信息,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优质的政务环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显著增强。现将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按照邹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条,其中工作动态35条,通知公告9条,政府采购1条,财政预决算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镇共收到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件,比去年增加1件,专人处理,依法公开,均按时完成答复。全年未收到因依申请公开答复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镇紧紧依据《条例》相关规定,全面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筑牢审核关卡,对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在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以及准确性等维度实施严格监察,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精准公开,使政务公开无缝融入政府工作各个环节。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不断提升信息答复的质量与效率,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太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数字化平台开展,同时,为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在镇为民服务中心以及各村、社区设置了政务便民自助查询窗口,以纸质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双管齐下,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获取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便捷性与普惠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建立了信息发布的审查登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信息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建立工作台账,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质量待提升。一些政策解读停留在文件原文摘抄,未深入阐释核心要点和实施路径,对公众的指导作用有限。二是公开渠道单一。过度依赖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发布,新兴媒体平台利用不充分,导致信息传播范围受限,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群体获取信息存在一定困难。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镇下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点:一是优化信息质量管控。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明确审核标准和流程,从内容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实用性等多个维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把关。加强对政策解读的培训,提高解读材料的质量,方便公众理解。二是拓展多元公开渠道。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除了完善官方网站建设外,加强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公示栏等场所,及时张贴、发放纸质版政务信息资料,确保信息覆盖无死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太平镇人民政府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镇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0件。所有意见建议和提案已全部吸收采纳并按时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严格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的所有工作要点,坚决秉持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畅通公开渠道,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丰富公开形式,全力以赴地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让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取得更大成效。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实施主动公开策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达。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深入镇驻地企业、镇卫生院、社区与学校举办政策宣讲,聚焦惠民惠企相关政策,以面对面交流提升公众认知度,助推政策落地实施。同时,在政府网站建设方面,不断优化更新机制,确保网站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质量与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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