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里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4 17:48:3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邹城市郭里镇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便民复议、提起便民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邹城市政务网”门户网站(/)进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郭里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563000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要求,为更好的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我镇通过政府网站、电子屏幕、广播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便民服务大厅、政府楼前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更新了《郭里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便民手册,手册包含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步骤、监督保障等内容供群众查阅,同时我们还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让群众更直观了解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方便群众申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区各便民机关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便民复议和便民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便民机关不依法履便民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便民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便民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便民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便民复议或者提起便民诉讼。

2014年,无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复议申请、便民诉讼案件和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员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足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公开意识,通过加强信息员业务培训、建立考核机制、拓宽宣传覆盖面等,促进信息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公开栏等途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郭里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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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