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邹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18 17:30:22

2015年,邹城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在主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为目标,全面深入落实《条例》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全民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我局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年初,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指示精神,局党委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建章立制,夯实基础。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安排。成立了由政委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

二是把好源头,提高效率。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时间注重“快”,内容突出“实”,实用性要求“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解决问题。同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

三是拓展渠道,丰富内涵。我局积极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以网上公安机关为主渠道,突出实用性、互动性,广推各项公安便民措施,使广大网民能够更加便捷地查阅公安业务的办事流程。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公安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5年底,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2条。已公开的信息中未涉及任何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1、政务及执法动态信息

2015年,公安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陆续公开151条政务及执法动态信息。主要包括:治安管理方面,主动公开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黄赌毒行动、烟花爆竹安全提示等信息;刑侦工作方面,主动公开公安机关打击“两抢”、破获系列重大入室盗窃等信息;消防管理方面,主动公开开展除火患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零点夜查行动等信息;监所管理方面,主动公开监所安全检查等信息;交通管理方面,主动公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等信息;禁毒工作方面,主动公开开展禁毒宣传行动等信息。

2、政策法规

2015年,主动公开23条政策法规信息,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法规,方便群众知情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以公开政务信息。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在信息公开力度和内容等方面需进一步深化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强化工作督查,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二是提升服务民生水平。进一步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网上信息公开”快速传递社会信息,努力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在深化警务公开、改善服务民生、提升队伍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016年,公安局将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与警务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等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以提高时效性和拓宽信息渠道为重点,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新思路、新途径,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全力提升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12015年度邹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doc

附件22015年度邹城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pdf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