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0:11:14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可同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邹城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开的内容和创新公开的方式,将政务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手段,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及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回应力度。

对本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及实施情况,通过邹城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公安部门的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回应,及早发现、研判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

3、发挥好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

有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及时将信息进行发布,利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发布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按规定及时公开现行文件,增强时效性。

2020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文件278661件,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其中,邹城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89条(其中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7件);山东公安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及交管12123(http://60.208.61.172:8081/ZFGK)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数量227531条;互联网+监管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共公开50122条;政务微信、微博共发布信息9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所有信息发布前,局机关各科室对拟发布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子以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事项,由局保密领导小组确定,防止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政委为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全局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0

5012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5

0

227531

行政强制

3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7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深入总结,加大工作力度,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加大对《条例》及上级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解决群众反映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的问题,制定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为公安机关重大决策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借助微博、QQ、微信、公众号等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邹城市公安局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7件,均已在邹城市人民政府网公开。

邹城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邹城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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