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7: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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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邹城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积极扩大政务主动公开范围,依法高效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时效,规范平台建设,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依法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合力、广泛利用阵地、积极开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累计主动公开文件267795件,其中山东公安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及交管12123(http://60.208.61.172:8081/ZFGK)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数量247390条;互联网+监管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共公开19860条;另外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市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82条(其中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9件);政务微信共发布信息463条。


2.做实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全部自然人申请9件,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依法答复。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强化动态研判,精准把握群众关注重点领域,结合重大事项节点,进一步加密信息发布频次。三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丰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提高新媒体发布内容质量,使内容更加贴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更加贴近维护安定祥和的治安环境。

4.加强多种渠道公开建设。继续依托邹城市政务网及邹城警方微信公众号等作为官方发布平台,以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在线访谈、警营开放等特色专栏进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警民互动交流。

5.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制定出台《邹城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和承办体系进行调整,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开展点面结合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明确各单位责任,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综合考核。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7390

行政强制

2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7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开展多层次的宣传解读。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还需加大对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分局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建议提案办理及公开情况。扎实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及网上公开工作。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9件,实现按时办结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市公安局2022年共收到群众依申请事项9件,,信件邮寄答复8件,网上答复1件,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市公安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4.特色活动。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特色活动,邀请群众、学生代表到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中心等参观体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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