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11: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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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由邹城市公安局编制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作用,在回应关切、规范办理、机制建设上做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市公安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26880条,其中通过邹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87条,通过“邹城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753条,其中爱山东APP山东公安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及交管12123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数量409791条;互联网+监管网站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共公开16249条;按照要求做好部门重点工作和决算、预算等主动公开工作。围绕网络安全等热点问题,及时进行新闻发布,提高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二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14件,按时回复率达100%,较2023年增加5件,上升55.56%,其中予以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工作中,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开展依申请公开信件的全程处理和回复,确保每一起申请都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应,对于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也提前告知,充分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是及时发布民生类信息。围绕民生热点主动公开信息,针对群众关注的交通出行、治安管理等业务主动公开信息,针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文明养犬、道路交通安全等热点问题,发布典型案例、防范提示等,在新媒体平台发布防范提示100余条,帮助群众有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四是严格信息管理及监督保障。严把门户网站、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关、保密审查关,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及时、准确、全面。根据规范要求,常态化做好历史发布信息的维护,及时更正不当描述。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评价体系,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是持续加强平台建设。认真开展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自查,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邹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落实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及时发现、内容更新等方面问题,全面改进提升,切实发挥局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微信公众号推文等网络新载体方式,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单向传播向双向回应转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9791

行政强制

36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6


  1.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1.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个别单位规范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加强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指挥中心将邀请专业人员加强培训指导,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及公开情况。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6件、政协提案12件,所提议案、建议、提案均已采纳并按时办理完毕,实现按时办结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1. 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市公安局按照上级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要求,及时认领任务,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明确了局属各单位的任务分工,明确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相关政务信息。工作中,指挥中心和局属各单位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等多渠道发布了大量政务信息,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紧紧围绕民生关切,做精网办服务、推进“政务+警务”融合和深化数据共享应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全市政务服务窗口累计办件量达2万余件, 微警务公众号等渠道解答网上咨询419件。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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