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邹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邹政办字〔2017〕91号)文件的要求,现公布2017年度邹城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基础情况
2017年,邹城市经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明确由文秘科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修改邹城市经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落实。截止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扶持政策、专项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不存在收取有关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步较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领域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经信局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新进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让政府信息更好地市民服务。
附件:邹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邹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邹城市经信局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