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368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以《条例》为导向,围绕中央、省、市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工信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为企业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通过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7条,其中工作动态54条,通知公告15条,文件解读3条,组织机构2条,财政预算决算4条,建议提案9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9条;通过邹城工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260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是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依托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定期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及各项惠企政策;坚持信息公开之前进行保密审查,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泄密事件。对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实行上岗前业务及保密工作培训,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合法、合规,信息保密工作不出纰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邹城市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涵盖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等模块,以及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的以上各类政府信息。
二是通过“邹城工信”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展示我局工作动态,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便捷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于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由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相关工作运行规范、平稳有序。坚持培训内容标准化、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及信息公开多级审核制度,加强与相关科室的沟通,督促相关人员要做到政务信息的及时上传与公开,并确保内容准确、真实、有效,不断规范内容、突出重点、提高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与《条例》具体要求相对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人员对具体规范的认知和学习有所欠缺,对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认识不够深刻,能动性、自觉性有待加强。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条例》修订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新要求,要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根据具体情况主动公开与助企惠企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政务信息公开手段还不够丰富,公开目录有待持续细化,重点领域信息、焦点信息公开方式缺乏创新性、便利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对照上级要求,认真梳理,结合本局制定的学习计划,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辅导会议,深入学习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有效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宣传途径。健全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方式多措并举,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不断适应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高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没有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收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工信局共接到人大议案2件、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8件承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公示文件如下:
《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整治农村弱电线路网络建议(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加大邹东山区小微产业园区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做大做强“231”产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4号议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围绕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推进我市转型发展的议案(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1号议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我市与滕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建议(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完善机器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助力机器人集群全产业链发展的提案(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清理僵尸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11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进一步强化惠企政策落实,营造亲商重商浓厚氛围的意见建议(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01号提案)的答复》)。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企业的一个重要抓手,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按照公开要求,应公开的及时公开。
附件: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http://www.zoucheng.gov.cn/art/2022/1/21/art_37486_27511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