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联系电话:0537-521368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部门职责范畴和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工信局信息公开建设,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组织有保障、工作有措施、思想有高度,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管理。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1条,其中工作动态82条,通知公告17条,文件解读1条,部门文件2条,财政预算决算 2 条,建议提案16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通过邹城工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 265 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022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成立了工信局信息公开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科室协同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需要发布的一般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发布,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定并实施了《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关于部分宣传工作保密审查例外的通知》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建立舆情回应机制。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完善政务舆情回应预案,安排专人进行舆情监管,提前进行监测预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开设“邹城工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最新惠企政策、产业动态、工作动态等信息,着力打造与民沟通、与企联系的便捷通道。并借助“邹城工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公开相关惠企政策和解读信息,引进融资贷款、政策辅导、决策咨询等信息公开机制,推进跟踪服务企业工作。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主管责任,加大政务新媒体对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等推送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改进和提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阳光型政府建设。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机关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以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双向互动为原则,把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程度不够,对相关文件的公开属性、公开范围等把握不够准确。二是公开的渠道相对局限。以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规范性文件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二是积极借助在线访谈、政策宣讲、报刊报道、微博微信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更加多元的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没有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收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企业的一个重要抓手,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按照公开要求,应公开的及时公开。市工信局立足自身实际,由综合科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共同参与,进一步严格了责任分工,明确措施要求,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当成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工作中,积极畅通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邹城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惠企、助企信息,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市工信局共承办16件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人大议案建议7件,其中济宁市议案建议3件、邹城市议案建议4件(其中重点督办1件);政协提案9件(其中市领导领办的重点提案1件)。截至目前,16件已全部完成答复,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在邹城政务网“建议提案”专栏公开。
公示文件如下:
《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设立“企业宁静月”的建议(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引进高端工业母机带动全市机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号议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供应链本地化的议案(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议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加强扶持数字产业让数字邹城走在前的提案(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通过中长期分批次解决政府补贴返还款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整合发展的提案(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清理市区主干道私拉乱扯“蜘蛛网”的提案(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加大环保产业发展的提案的议案(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5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推进我市煤机装备产业集群发展的提案(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加快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对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创新”为首,确保政务工作“面对面”。一是构建政务公开宣传新矩阵。积极整合优化各科室的宣传资源,通过“邹城工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等方式,方便工业企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二是推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针对企业和需求,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惠企咨询窗口设立业务接待咨询台,第一时间咨询政策的企业提供业务引导和政策咨询。三是“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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