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依托邹城市人民政府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为信息载体进行信息公开,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科室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持续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相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工作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和更新,提高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透明度。
2.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与各项制度。根据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审批制度、保密机制、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就信息提报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和部署,
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1.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使社会各界方便、快捷、多元获取信息,通过各种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充分利用 “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网站常设“工作动态”板块和“通知公告”专栏,方便公众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和获取有关政策。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的方式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热点工作及时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除了在网上实现政务公开外,还积极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等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宣传报道工作新动态。
2.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使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及时组织信息公开人员认真参加有关培训,并将学习内容讲解给各科室负责信息上报的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经过培训和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概述。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条。
2.主要公开内容。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机构设置,公开了我局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职能,更新了工作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等。二是政策法规,公众需要了解的综合行政执法法规政策,通过通知公告、部门动态等栏目及时发布;三是业务工作,公开了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开展的重大活动;我市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的各项措施。四是综合行政执法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五是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的实施落实情况。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不当而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也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广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强,公开内容和公开的时效性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着重梳理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及时调度各类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提报速度,在做好保密的前提下减少审批流程,提高信息提报速度,加快信息公开及时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