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方便公众检索、查阅;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部门预决算信息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予以公示,方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政府工作;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发布平台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方便公众知晓和获取。
二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提供便捷服务。除现场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等方式外,积极拓展网上申请渠道,申请人可通过我局、市政府网站等方式提交相关申请,目前,网上申请系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主要渠道。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扎实提高服务水平,着力为公众提供更加完善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双随机一公开、公文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信息等,方便公众办事、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市城管执法局主要通过邹城市门户网站、邹城市城管执法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减免情况为零。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梳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三个不够”:一是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公开内容的细化工作做得不够,部分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在加大的同时,对应的宣传工作不够,导致市民不知道相关信息已主动公开、不清楚至何处获取。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精神和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邹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