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济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客观实际,编制而成本报告。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可同时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01号,邮编:273500,电话:0537-5212584)。 | |||||||||||||||||||||||||||||||||||||||||||||||||||||||||||||||||||||||||||||||||||||||||||||||||||||||||||||||||||||||||||||||||||||||||||||||||||||||||||||||||||||||||||||||||||||||||||||||||||||||||||||||||||||||||||||||||||||||||||||||||||||||||||||||||||||||||||||||||||||||||||||||||||||||||||||||||||||||||||||||||||||||||||||||||||||||||||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度,我街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增强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统计。2020年度,街道按照邹城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街道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8条,其中工作动态132条,通知公告24条,街道文件9条,文件解读2条,组织机构2条,组织管理1条,财政预决算3条,决策公开2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街道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邹城市钢山街道”公开38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街未收到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0年,钢山街道未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形成了由街道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由相关部门制作、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并进行登记后发布。经过层层把关,步步落实,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政府信息的监督,2020年以来,街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无违反各项保密规定的事项发生,不断加强薄弱环节的保密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钢山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单一,二是公开业务知识有待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步工作中,街道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一是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公众关切事项,梳理、整合各类信息,增强多样性。二是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三是及时收集发布各部门各领域的有效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钢山街道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邹城市钢山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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