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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邹城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邹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邹城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联系电话:0537-523681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邹城市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的目的和“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为平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与监督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做好医保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度市医保局围绕重点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务重要领域相关信息,全面做好日常信息发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累计100余条,其中,医保工作动态36条,医疗保险运行情况12条,医疗救助信息12条,通知公告13条,政策解读12条,其他信息1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邹城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85条,采取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热点问答等多种形式丰富解读形式,同时还推出了“医保情景剧”“快板话医保”等一系列解读作品,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提升政策宣传的可达性,总关注人数达到43,783人。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答复申请,建立规范答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责任分工;分管领导对发布信息格式和内容及时进行校对,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无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表要求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网站信息更新、监测检查机制,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的要求,定期整改网站错敏词。利用“邹城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解读各类高频政策、拓展医保经办“网办、掌办”路径。
(五)监督保障情况。市医保局认真排查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如医保报销、医保基金监管、待遇支付等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积极参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9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有温度、有力度、接地气的解读较少,信息有效传播力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前瞻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前谋划意识不强,导致部分政策出台后未能持续地、广范围地推进政策解读,政策影响力、传播力无法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改进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切实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积极挖掘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动画等多种形式解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传播效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信息精准触达目标人群,全面提升医保政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医保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持续提升医保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加强信息内容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医保领域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计划性地推进政策宣传解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2024年市医保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市医保局共承办人大议案2件,政协提案1件,我局认真倾听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研究每一件建议、提案,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走访、咨询、答复,满意率都达到100%,办理结果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批评。
(三)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情况。2024年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宣传,扩大医保影响力。按照全市2024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整理规范栏目,确保主动公开信息领域全覆盖目标,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和部门动态,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晓度。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局微信公众号建立“每日更新、每周总结、季度盘点、年度回眸”的发布模式,2024年累计发布信息600余篇,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全省优秀政务新媒体60强。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围绕医疗救助高效办、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视频、新闻9部,其中4部被《山东新闻联播》《齐鲁每日新闻》《济宁新闻联播》《济宁生活频道》等省市融媒体播放;6篇信息大众日报、中国医疗保险等主流媒体刊发。
(五)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WORD版】邹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邹城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