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邹城市畜牧兽医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予以报告,并通过网络公布本报告。
一、概述
邹城市畜牧局信息公开工作是在本单位多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依托邹城政务网为信息载体,同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并逐步完善的。
为了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按《条例》要求有序开展,我局专门指定了办公室两名同志负责办理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各类信息由办公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核定能否公开,涉及政策法规类的信息由法制股把关,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一年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应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
(二)建立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按照全面、方便快捷、有效服务的原则,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充实完善,制定了邹城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管理。信息公开实行预先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确认后,才能进行网上公开,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和规范。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则,严禁将触及单位机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外公开,严防泄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及时在局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便于社会、企业及时了解最新政策。2017年在局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条;2次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回应社会和听众关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重点公开局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局重大活动和重要决策;审批事项及办理依据、程序、时限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市发改局门户网站做为政务公开的主要阵地,结合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发布信息68条,及时发布重大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公开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接受群众咨询。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不收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我局对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进行保密审查,对依法申请公开的有关信息,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能当场予以答复的直接答复;不能直接答复的,在登记日期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根据规章制度进行答复,属于不予公开的,则书面告知申请人缘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活动,检查主动公开的信息是否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开程序是否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的事项登记是否完整,处置是否符合规范性要求。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十、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市畜牧兽医局今年收到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已办理完毕并公开。
十一、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还需加强。为此,我局将着重改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人员学习和培训。提高信息技术和服务质量。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