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文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12:43:4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月1日起至201812月31日止。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方式、丰富载体,以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为抓手,紧密结合文物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公开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计划,多次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中研究和部署,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模式,并落实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的发布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得到全面保障。

    (二)健全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梳理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内容,健全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进一步扩大公开信息量。各类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公开信息进行把关,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局信息员统一对外发布,从源头上把牢公开信息质量,确保不发生任何涉密事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力度,加强培训和宣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92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数200。其中包含了与文物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培训计划、工作动态及公共文化领域重点信息公开等各个方面,使公众能方便快捷地了解国家、省及我市关于文物工作方面最新的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未出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系本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的财政管理,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等工作,2018年度,共收到市交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公开答复3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3件,公开答复3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率和代表满意、基本满意率均为100%。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数量仍需增加,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技术需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在全局机关干部队伍中树立起信息公开意识,调动信息报送人员工作主动性,提高其信息报送能力,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双升。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督促各科室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各项工作,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时间表”,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三)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邹城市政务网和邹城文博等微信公众号,建立与社会公众信息沟通、交流的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挖掘报纸、电台、网络等信息公开新路子,加强工作宣传,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主动树立文物部门工作良好形象。

 

附:2018年度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邹城市文物局

                                                   2018年228

2018年度市文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9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9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在线访谈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涉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涉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