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地震局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地震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结合地震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局网站和市政务公开网站并将积极向省地震局网站和中国地震局网站报送信息,让市民及时掌握我市地震工作的最新动态,做到了服务为民。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审核及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局综合科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签批,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网站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双渠道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市地震局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信息平台,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震情等各类政府信息。认真做好震情值班工作,及时热情解答群众震情咨询。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机构名称、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公开电话、监督电话、单位网址、电子邮箱、业务职能、机构设置、政策法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计划规划和部门动态等应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据统计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方式公开信息21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收费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局办公室先审查确认无涉密、无敏感信息后签批,分管领导签批后再由网络管理员网上发布的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并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所有信息开展自查,未发现涉密信息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程序与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2018年,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文件内容,优化栏目设置,理清发布程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三是通过市地震局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7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2.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3.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五、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个 | 2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 万元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