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规划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市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更新、发布群众普遍关心的各类民政工作信息。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共计主动公开新产生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数276条,其中:行政法规类18条,行政审批信息51条,便民服务类33条,工作动态类93条,其它信息30条,党务信息44条;更新公开指南和目录7条,办理办结“三个平台”群众问题咨询45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共15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13件、电话申请1件。所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对申请公开的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发生的政府主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1件,终止行政复议1件。2018年,我局发生的政府主动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撤诉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网上公开的内容仍不够完整,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分类把握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高。
六、2018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市政府共交办规划局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包括人大代表议案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规划局办理的提案涉及到规划编制、棚户区改造、城市交通、历史建筑保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及公益设施建设等,我局按照办理要求,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其中,五项问题均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四项问题已列入工作计划,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询意见表》21份,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
七、落实《邹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方案》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邹城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规划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使政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廉洁、务实、高效,结合规划局实际,制定了《邹城市规划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一是围绕重大部署着力推进公开,做好部门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三是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四是加强办事公开提升服务实效,强化规划审批信息公示,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强规划服务信息同源管理;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待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工作,支持规划事业的发展。拓展网上互动,激发社会参与热情,把事后主动及时公开与事前主动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规划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与城乡规划工作的良性互动。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不断加强规划部门法制建设,与进一步巩固规划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与强化规划部门信息化等工作紧密结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