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30 17:17: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天蓝地绿碧水兖州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环保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研究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研究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优化了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市环保局),及时发布环保动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审批事项等信息269

2、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通过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六五环境日”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均未收费,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众对环保的关注度增大了,但利用政府信息网进行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2017年我局将积极整改,制定措施,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继续深化环保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强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夯实财政政务网站平台建设,拓宽环保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媒体、“6·5”环境日、兖州环境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活动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群众热爱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

二是继续强化环保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申请人要求,对依申请量大且内容相同的环保信息,尽可能纳入主动公开范围,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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