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29 17:47: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邹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九个部分组成。

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2017年,在政府公开办的大力指导下,我局严格依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等规定,结合“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和环境信息的公开工作。

利用邹城市政府网”和局网站,环保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余条,开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筑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格局。环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宣传信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骨干人员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筑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环保局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的任务及分工,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编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方便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环保局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载体,搭建了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赢得了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开通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更好地解读生态文明建设,及时发布环保工作动态。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设置环保办事流程。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做好传输通道城市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情况信息公开。环保局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收集整理、研判等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进行信息公开。

 

(二)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通过局网站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结合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和《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局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三)依法公开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修订并公开了《邹城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未发生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

(四)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审查、审批的全过程信息,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评受理、办结情况实行“一日一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审查公示与审批公告按时公开。

)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违法行为主要有: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擅自改变生产地点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等。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工作流程,坚持执行所有上报必须“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及不足,工作效果还有待加强。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具体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全面性,继续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的积极作用;二是结合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试点的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工作。三是丰富环境信息的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充分发挥电视、微信、微博作用,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邹城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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