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攻坚民生改善,擦亮“幸福邹城”新底色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1-11 18:52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实施优才计划、三支一扶、人才回引工程,用好乐业邹鲁微信公众号、高校人才直通车、人力资源市场智慧就业、村级劳务中介四个平台,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更大力度增加就业,年内新增城镇就业500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800人、困难群体就业500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768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96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集聚青年人才大学生4795人,研究生28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2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第四季度乐业邹鲁微信公众号发布57条推文。

二、确保秋季开学季完成千泉小学、六中东校区扩建,相继启动北城教育园区、东城民办品牌高中、峄山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新校区和西城初中、幼儿园建设,新改扩建中小学11所、幼儿园5所,新增学位2.1万个,破解区域性大班额问题。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北城教育园区西区主体二层、三层在建,东区完成基础正负零建设;中心店镇付庄小学已建成投用;张庄镇大律幼儿园完成主体建设,准备装饰装修;六中西校区附属幼儿园三层主体已封顶。

三、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城区中小学规划建设布局,补齐幼儿教育短板,大力培育名师、名校、名校长,实施“运动场改造”“学生幸福食堂”计划;深化集团化办学、城乡学校联盟,加大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力度,轮岗教师600名,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抢抓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高地机遇,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申报五年制高职学校。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优化城区学校布局,推进续建工程项目建设;调整6所学校招生区域规划。持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完成城区26所学校与镇域46所学校联盟,交流轮岗教师614名,对田黄、唐村、香城等镇开展全方位全学科视导活动,提升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教育一体化。10个名师工作室开展教科研、示范展示工作,开展2期新任校长专题培训。加快职教高地建设,支持兖矿技师学院提档升级。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受理151家校外培训机构注销申请。

四、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推进妇女儿童医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实施50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工程,不断提升城乡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1、妇女儿童医院进行地上主体工程建设已全部完成。                                           2、邹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地下二层主体部分已经完工,地下一层主体部分完工70%,缓速施工中,地上一层主体已完成水泥浇筑70%,地上二层钢筋架构已开

始搭建。  

3、组织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行政审批局及设计、监理等专家组对50处中心村卫生室进行了验收,现场进行了核验,已要求整改,及时进行了总结,已完成。                                                                                                4、平台已经完成了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全员人口信息库、资源数据库、标准规范体系管理系统、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基础平台部署、统计直报系统数据对接和全员人口数据对接、健康档案对接等功能。

五、启动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健全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扎实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医共体”建设,切实构建好城乡共享、服务高效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1、增聘首席专家1人;安装完成犬类咬伤暴露处置装备,启用处置门诊;启动部分企业生活饮用水和医疗机构消毒监测社会服务工作;10月15日承办中国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流行病学调查山东省现场调查启动仪式,对第二实验小学、郭里镇中心小学、第九中学、田黄镇中学等4所学校1200名学生进行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视力、脊柱侧弯等项目体检,我市9名学生进入三筛阶段,三筛数据已上报国家体检组。  

2、参加济宁市《山东省中医药条例》和中医药文化知识竞赛,我市获得团体二等奖,参加选手均获得个人二等奖。11月,邹城市张庄镇吉石庄村金丝皇菊种植采收在山东省卫健委组织的中医药第三季采收季中经山东省文旅频道进行报道;10月份邹城市孔圣堂制药公司迎接了济宁市政协调研工作;起草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前期已对各部门征求意见,现已提报市政府办公室。                                                                      3、已制定紧密型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六、继续深化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大力推行医疗和健康“双处方”,扎实做好省级基本药物改革和“安宁疗护”试点建设,保障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全周期”健康呵护。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1、制定了系列宣传方案,10月8日开展了“血压要知晓,降压要达标”为主题的全国高血压日宣传活动;10月29日,开展了以“警惕卒中症状,尽早识别救治”为主题的世界卒中日宣传活动;11月14日开展了联合国糖尿病宣传活动。召开了全市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干预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会,为15个基层医疗单位配置了肺功能筛查仪,建立了肺功能筛查信息管理平台,目前各单位已结合临床检查陆续开展了肺功能筛查工作。12月14日-15日,承办了济宁市慢性病监测暨慢性病医防融合现场观摩培训班,100余人参会,市疾控中心就我市慢性病监测暨医防融合工作作了典型发言,市人民医院就住院伤害监测工作作了典型发言。                                                                                             2、已完成2022年基本药物补助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3、指导20家公立医疗机构和2家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并受到了济宁是卫生健康委表彰。扎实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已选定5家医疗机构作为济宁市先行试点。

七、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拓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做好失能失智特困老人供养,年内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大力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3家镇卫生院与敬老院开展紧密型“两院一体”医养结合服务,指导设立医养结合机构19家,将香城镇等10个镇推荐为第三批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镇,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镇比例达80%以上。

八、切实解决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大诉求”,圆满完成残联、敬老院公建民营等改革,建成3处 “残疾人之家”,改造7处敬老院;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年内占比达到85%以上。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1.全市14处镇街敬老院,已完成公建民营改革任务5处,今年新增5处(城前镇、峄山镇、看庄镇、香城镇、大束镇)。2.推进郭里镇敬老院、北宿镇敬老院、大束镇敬老院、唐村镇敬老院、看庄镇敬老院、中心店镇敬老院、峄山镇敬老院7处敬老院在失能护理区配置、老年人居室配置、厨房、洗衣房、洗浴室和娱乐室、办公环境等方面的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建设工程,并对敬老院墙面进行粉刷翻新。2021年10月份,7处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已全面完工,消防改造方面全部达标,并通过三项检测报告,目前均已符合民发[2019]80号规定的22项改造提升基础指标。同时,新增护理型床位共200张,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55.8%。

九、推动社区幸福食堂向镇村延伸,兴办运营30处社区幸福食堂,规范运营管理,方便群众生活。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新建和运营社区幸福食堂30处。其中,24处社区幸福食堂已正常营业;新建6处幸福食堂中,中心店镇东滩矿幸福食堂、太平镇鲍店矿幸福食堂、凫山街道前庙、后庙社区幸福食堂已投入运营,唐村镇前唐社区幸福食堂、唐村矿幸福食堂相继建成。

十、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抓实城乡“七类人员”兜底保障,提升机关医疗保障缴费基数和城乡居民补助标准。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全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28900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08742万元,征缴额同比增长178%;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99000人,征缴工伤保险费1770万元,征缴额同比增长303.6%;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59.4万人,个人缴费收入1.21亿元;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287,征缴养老保险金43306万元;1-12月,共为27013企业离退休人员支付各项养老保险待遇95055万元,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3528人次,共计2845万元;发放人次同比增长224%;为18万人发放居民养老金35260万元;为10715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拨付养老金70591万元。为1711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93.26万元。各项保险待遇支付均及时、足额,切实维护了参保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济宁人社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济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为我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待遇计348人次,共计月需资金62.39万元。

十一、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措施,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市民政局四季度保障城市低保对象564户883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41.3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432户11469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328.48万元;城市特困对象48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9.77万元;农村特困对象6359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919.18万元;临时救助对象65人,共发放救助资金9.04万元。

十二、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四季度落实情况:

1、10月22日召开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会议,传达近期省市相关会议和专题培训精神,印发《防返贫监测帮扶操作规程》,对乡村振兴系统工作人员进行防返贫检测帮扶专题培训,全面启动2021年度防返贫动态监测调整工作。坚持一周一调度,每周召开镇街扶贫办主任会议,专题调度防返贫动态监测情况,逐镇分析研判,集中解决动态调整中遇到的问题;加大防返贫监测力度,在市级层面反馈比对数据的基础上,每个镇按照不低于农户总数5%的标准开展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动态件范围;按照“实事求是、稳妥推进”标准,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抽调镇街人员组成督查组,逐镇逐户核查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标准和程序,确保底数精准。截至12月底,全市拟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1455户、2767人,经核实致贫原因消失3户、9人,新纳入0户。      

2、11月下旬,乡村振兴局组织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食用菌)、交通局(村内道路硬化)等部门专家对2021年度实施2个产业项目和22个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进行验收,所有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并已出具县级验收报告。截至12月底,2021年度产业项目项目形成资产收益278万元,带动2663户、5298人脱贫群众增收,增强造血功能,巩固脱贫成果。做好2022年度项目库建设,11月1日下发上报2022年度项目库建设通知,截止目前录入系统45个,计划总投资66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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