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2-01492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4-12 |
文 号 | 邹政办字〔2022〕8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失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全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1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通过大样本轮换,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兼顾国家、省、市、县各层级数据需求的样本。大样本轮换对象是全市所有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2022年11月1日前,在全市范围内抽取15个调查小区,每个调查小区抽取150户居民家庭,对抽中的2250户家庭开展现场摸底调查,并抽选、落实首批进入调查的样本150户。
二、责任分工
(一)建立住户调查工作协调机制
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总协调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协调人,成员单位包括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邹城住户调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负责住户调查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安排涉及调查工作的相关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和样本落实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市发展和改革局:对照每年济宁市对各县市区综合考核指标标准,按季度推进我市居民收入考核核算和分析,配合市统计局做好其他工作。
市民政局:每季度提供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情况,以及全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情况。
市财政局: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季度提供创业就业、社会保障、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变化及落实、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变化及落实等方面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每季度提供惠农政策工作落实情况。
市商务局:每季度提供促进全社会消费政策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市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人口普查资料形成的抽样框,对住户调查抽样框进行核实、更新和补充。组织实施全市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大样本轮换各环节工作;做好大样本轮换相关宣传工作。
市总工会:每季度提供劳资关系协调、纠纷解决,农民工工资协助追讨等情况,以及困难职工慰问帮扶等工作情况。
三、工作安排
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自2022年2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步骤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2年4月底前,以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普查小区名录作为抽选住户调查小区的样本框资料,各镇(街道)完成辖区内样本框信息核实。
(二)2022年7月底前,完成15个抽中调查小区的现场落实、辅助调查员选聘、小区图绘制、建筑物清查表和住宅名录表编制等工作。
(三)2022年9月底前,完成2250户居民家庭的现场摸底调查、大样本代表性评估和住户样本抽选工作。
(四)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调查人员培训、新样本代表性评估、调查户落实和试记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2022年11月,组织新样本周期第一轮抽中户试记账。
(六)2022年12月起,按照新周期住户调查样本组织实施并发布调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全力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各镇(街道)要专题研究部署,特别是在辅助调查员选聘、调查经费补助和调查工作落实推进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各界对住户调查的知晓度和配合度。涉及调查工作的相关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统计部门做好调查小区落实、辅助调查员选配、摸底调查、选户开户、试记账等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人员配合入户访问和做好调查对象的思想工作,引导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填报调查资料。
(二)强化工作保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样本轮换和住户调查所需经费分级负担。各级要为样本轮换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支持保障。每个调查小区在样本轮换期间选聘一名辅助调查员负责样本轮换工作,在调查期内选聘一名辅助调查员负责调查户的培训、账本收发、数据采集和访户等工作。辅助调查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开展调查工作。要充分调动记账户记账积极性,积极推进电子记账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根据上级记账补贴和辅助调查员补贴标准和实际工作需求,足额发放补贴。
(三)保证数据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等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调查,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样本随机性和代表性,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住户调查样本的真实性负责。
(四)统筹做好其他工作。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大样本轮换工作,严格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调查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WORD版】邹政办字〔2022〕8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doc
【PDF版】邹政办字〔2022〕8号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pdf
【已失效】【视频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已失效】【音频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已失效】【图文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已失效】【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