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2-04868 分        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6-06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市违法建设形势严峻,对城市建设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目前,我市非法占用土地、未经规划审批或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现象突出,新增违法建设时有发生,历史遗留违法建设数量依旧较大。由于属地管理作用发挥不到位,部门之间协作、联合联动机制建立不完善,没有形成控违治违的工作合力,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亟需出台《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二、出台目的

为了加强邹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及时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出台《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

三、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济宁市城市规划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济政发〔2021〕13号。

四、重要举措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同。市政府成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适时开展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加强巡查,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巡查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切实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五、主要内容

《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共二十七条,包含违法建设的认定、违法建设行为的控制和查处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边界。《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明确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属地管理原则,规定了各镇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中工作职责任务。

(二)完善了制度建设。《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规定了违法建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违法建设备案通报制度、违法建设投诉举报制度以及查处违法建设联合联动机制等。

(三)规范了巡查和处置。《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规定了各镇政府、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托网格化建立违法建设日常巡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监控管理,以确保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违法建设。

(四)逐级压实了责任。《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规定了市人民政府与各镇政府、市直相关部门逐级签订防违治违目标责任书,将新增违建发现查处、存量违建处置、转办件办结情况、执法案卷制作、档案资料管理等内容纳入责任目标。


联系人:洪长全   电话:18766811786


政策文件:【政策】邹城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试行)(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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