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打造社会治理样板区,在防范化解风险上站排头、当示范、作表率(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发布日期: 2023-01-16 17:23 信息来源: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1、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企业金融风险排查预警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行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2、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3、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主动融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4、打好蓝天保卫战,狠抓工业污染和移动污染源专项整治,确保PM2.5浓度达到45.7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5%以上。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抓好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5、打好碧水保卫战,完善河湖长制,推进入河排污口、河道综合治理,提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实现城乡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确保国控断面水质和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系统开展生态修复治理,继续实施荒山绿化三年行动,年内完成荒山绿化2082亩,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项目9个,建设绿色矿山1座。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水务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6、全力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

责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7、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八五”普法。

责任单位:司法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8、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联动机制,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持续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单位:信访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9、实施根治欠薪行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10、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和禁毒工作,开展城乡一体化巡防和“春风”“烈火”“利剑”等系列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四网合一”“五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责任单位:公安局牵头,有关镇街协办

监督方式:由市考核办和市重大决策推进中心进行定期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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