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632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0-31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琦解读

问:《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选取100个左右城市,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全省16个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同年12月,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宁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问:“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身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废城市”建设又是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的有效抓手。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既协同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又有助于解决这些领域治理后最终污染物的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问:“无废城市”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答: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无废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建设“无废城市”,不是完全无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通过建立量化的科学管理标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实现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绿色发展始于心,引导培育“无废时尚”,需要各方广泛积极参与进来,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共同携手创建美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5年,推动全社会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建立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攀升。

问:请问目前我市“无废城市”建设的进展情况如何?

答:一是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为双主任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26个,合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二是在前期意见征集、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制定了《邹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三是全力推进任务建设。围绕《邹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 33 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加强分工,扎实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问:《邹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有哪些特点?

答:《邹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同时还包括“无废城市”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无废城市”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无废城市”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及进度安排,工作内容共有33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同时确定了“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7个,明确了实施年限、责任部门。

问:《工作方案》明确了哪些主要任务?

答:结合我市实际与特色,安排了七大类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打造邹城特色“无废窗口”、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等。方案具体设置了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等建设任务清单和重点建设工程清单,包括制度体系建设任务10项、技术体系建设任务7项、市场体系建设任务6项、监管体系建设任务10项和重点工程7项。

问:针对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邹城市分局目前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一是推动平台管理,加强源头管控,摸清固体废物底数。依托山东省生态大数据监管平台,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实现固废管理“一个平台一张网”,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指标建立“一企一档”式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强化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推进“清废行动”。对产废企业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危险废物经营储存场所等领域,集中开展风险再排查再整治,“挑毛病”、指问题、促整改,将排查工作作为帮扶企业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三是联合开展医疗废物排查整治。抓住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两个关口,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确保乡镇以上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安全处置”,切实提升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实保障。四是加强督查考核,推进规范管理。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对邹城市辖区内涉废企业进行全覆盖式现场核查、综合评估。同时,开展评估整改和“回头看”,扎实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管理。

问: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无废城市”顺利开展?

答:《方案》明确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同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积极向中央、省现有渠道申请专项资金。统筹各方面固体废物治理资金,提高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全面保障建设需要。三是健全推进机制,“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调度,对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和各责任部门、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人才支撑,以产废、利废企业为主体,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机制。

政策解读: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邹城市分局土壤固废科

联系方式:0537-5266733

政策原文:【政策】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邹城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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