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623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1-30 |
文 号 | 邹政发〔2023〕8号 | 废止日期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1-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根据工作需要,近期市政府对部分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市政府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按揭农业”试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4件)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4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进一步夯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 邹政办发〔2021〕3号 |
2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邹政办发〔2021〕8号 |
3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邹政办字〔2020〕31号 |
4 | 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赋能乡村产业振兴加快“按揭农业”试点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邹政办字〔2021〕24号 |
【Word版】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文件的通知.doc
【PDF版】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市政府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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