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620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08
文        号 邹政发〔2023〕7号 废止日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23年5月5日,市政府公布了《邹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济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市交通运输局承办的《邹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办的《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文化和旅游局承办的《邹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决策事项纳入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按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邹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邹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邹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邹城市知识产权(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市市场监管局

2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邹城市行动方案(2022—2025年)

市交通运输局

3

邹城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市交通运输局

4

邹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

邹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市文化和旅游局

【Word版】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PDF版】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文字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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