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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883004235149C/2023-20670
分 类
图文解读
发布机构
邹城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2-22
文 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图文解读】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老公安局生活片区棚改项目一期房屋征收的决定
政策解读:市住建局建设保障中心
联系方式:0537-6559599
政策原文:
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老公安局生活片区棚改项目一期房屋征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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